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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年来我校持续开展了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工作,建设了一批基于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了我校混合式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此次疫情期间学校顺利开展了“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在线教学工作,为教师教学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落实《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神,我校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 “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说明
项目执行期1-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经历一轮教学实践(含提出申请当学期)。立项项目名单确定后即予以划拨建设经费。教务处在建设期内将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经费,成果优秀者支持进行教学成果鉴定。
2、申报条件
2018、2019年混改专项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同类课程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依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申报专项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报项目必须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优先建设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等。
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与信息化教学技术应用能力。
③项目组应明确项目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具备完整的混合教学设计思路。
④项目收集了丰富的信息化教学素材,有相关教学资源的支持,具备在线课程建设的基础。
⑤项目制作应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进行,以保证教学使用效果。
3、申报材料
参照以上条件,项目申请人填写《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由学院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由各学院教办于4月20日前统一送交石河子大学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办公地点:博学楼A219
联系人:莫筱梅
联系电话:2058583
附件: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书2020.doc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