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者:左晓燕发布时间:2021-12-14浏览次数:2748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学院、部门推荐和资格审查,共有164项教学成果奖进入校级评审。经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共评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4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50项,现对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持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必要性证明材料),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楚世哲、秦婕

  联系电话:2058072


2021年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