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3)

发布者:教学改革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198

 

教育学专业

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40101

专业名称:教育学(Pedagogy)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有较为宽广的学术视野和知识面,系统扎实的教育学专业知识、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工作能力。该专业的毕业生可继续深造,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直接就业的毕业生能在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等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培养特色:学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知识,受到教育科研的基本训练,形成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在专业学习和科研训练过程中培养国际视野。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包括较强的抗挫折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创新精神、自我调控能力以及良好的意志品质。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包括人文科学、自然科学以及艺术审美的素养。

4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包括较强的本专业的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相关或相邻专业的业务能力。

5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道德修养以及较丰富的政治理论知识。

6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7熟悉国外教育学专业教学与研究发展状况。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教育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

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学论、课程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

七、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教学实习、教育调查、教育科研实训、毕业论文。

八、创新能力培养环节

科研方法训练、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计划。

九、主要专业实验

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统计分析与实验。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该专业毕业生至少修满186.5学分,其中理论学分132.5(理论必修学分92.5,理论选修学分40),实践学分54(12个综合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