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3)

发布者:教学改革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1007

园林专业

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90502

专业名称:园林(Landscape Architecture)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生态学、园林植物、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系统的园林科学的理论基础、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并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科技开发和管理能力。能够在城市建设、园林、林业及其它部门或单位从事风景区、城镇各类园林绿地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园林植物栽培养护的高级园林规划设计应用型技术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态学、园林植物、园林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接受绘画及表现技法、规划设计、园林植物栽培养护、园林施工与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城镇绿化、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的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植物学、植物生理学、美术、工程制图等生物学和设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建筑学、生物学、林学、设计艺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3.掌握风景区规划、森林公园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各类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园林植物造景设计,掌握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的技术;

4.具有一定的绘画技术及风景园林表现技法,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应用艺术理论及设计理论对植物材料、自然景观进行艺术设计的基本能力和园林植物栽培管理的能力;

5.了解国内外园林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国土绿化、风景名胜区及森林公园建设、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7.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创新精神。

8.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分析、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农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风景园林学

六、专业核心课程

素描基础、色彩基础、植物学、园林工程制图、植物生理学、工程力学、测量学、园林艺术原理、园林树木学、园林花卉学、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园林绿地规划、园林工程、园林设计Ⅰ、Ⅱ,园林建筑设计Ⅰ、Ⅱ。

七、主要专业实验

园林工程制图、植物生理学、园林计算机辅助设计、园林树木学、园林花卉学、园林绿地规划、园林工程、园林设计Ⅰ、Ⅱ,园林建筑设计Ⅰ、Ⅱ。

八、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

植物学实习A、美术教学实习、园林认知实习、测量学实习、园林树木花卉实习、园林专题实习、园林工程课程实习、综合设计、园林综合实习、园林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

九、创新能力培养环节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P)等科技方法训练、园林模型制作、景观设计训练、大学生景观设计竞赛等。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该专业毕业生至少修满196学分,其中理论学分126(理论必修学分91学分、理论选修学分35学分),实践学分70学分(含综合教育1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