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处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1-30浏览次数:1737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认定申报范围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五类,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一流课程:申报课程须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31日。课程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开放、共享,有必要的教学支持服务。通过课程平台,课程提供在线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按时评定成绩。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须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确保上线课程内容和制作技术规范,适合网络传播。

2.线下一流课程: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鼓励线下课程充分运用智慧教室、智慧高教平台以及线上优质资源开展教学改革。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等线上优质资源,合理分配线上线下学时,并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学校应有政策的支持,并在教学管理制度中保障和体现。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鼓励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 实验教学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原则上,各学院推荐的课程应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兵团级一流本科课程(特别是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应主动申报。

2.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

4.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5.鼓励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高水平课程申报;鼓励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通识类课程申报。鼓励各课程团队积极利用数字化手段赋能教育教学,建设知识图谱赋能的新形态数字化融合课程,打造学生懂学、会学、愿意学的优质数字化资源。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认真研读附件材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附件3)。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提交《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根据类别选择填写附件4-8)、《石河子大学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9)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申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

线下一流课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两类课程每个学院最多各推荐1门;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至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技术办公室,两类课程每个学院最多各推荐3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楚世哲   2058072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徐海涛   2058589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仝行常   2058583   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附件材料.zip

 

教务处  教学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