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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十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表彰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9〕68号)《关于开展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19〕634号),为做好我校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十届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拟评选35项,我校拟推荐6项。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是指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主要包括反映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时间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申报条件
(一)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荣获校级一等奖或特等奖,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的教育教学成果。其中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该成果时间开始计算,不含前期研究、论证、制定方案时间。
(二)具有科学性和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改革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的成果;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成果的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且不得超过8人,与成果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不得“挂名”。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中提供主要支持,且不得超过3个。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特、一、二等奖)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如进行了新的凝练并有重大创新成果,需要由成果完成单位邀请成果所属领域5位以上的专家组出具成果对比推荐鉴定,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继续申报。
三、申报限额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申报,每个学院(部门)最多限报2项。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选,确定不超过10项教学成果奖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最终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6项教学成果奖作为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
四、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学院择优推荐、学校评审推荐。
五、申报材料
申报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附件3):
(一)学院《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二)《第十届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三)《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
(四)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五)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六)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七)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八)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上述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1.学院《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
2.《第十届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1份);
3. 第四至七项,需按照顺序装订后提交一份(正式申报需要5份),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4.第一项至第三项需提交word及PDF格式电子版材料,第四项至第七项须制作PDF格式电子版材料。如有第八项材料,需刻盘上报。
5.2018年已经经学校评审申报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四项教学成果必须参加此申报。
六、受理机构及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申报学校教学、科研相关项目。
各学院要对照《关于印发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符合条件。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于8月27日提交《第十届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8月30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交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2: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十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3.附件3:成果奖申报相关表格.doc(含学院推荐表等表格,申报书为附件2转化为word,如有极个别地方出入,以附件2PDF版为准)
教务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