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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二次评审答辩顺序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依据《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学校在6月9日对各学院、各部门推荐的100项教学成果进行了分组答辩评审。依据各组答辩成绩,学校决定在6月24日(星期一)全天,对各组前10项成果进行第二轮答辩,确定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答辩时间: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全天
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
2.答辩地点:行政楼第五会议室
3.答辩要求
采用PPT汇报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汇报8分钟,专家评议打分2分钟。建议各项目从成果内容及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创新点、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进行重点汇报,自行携带成果证明材料。
4、二轮评审答辩顺序见附表。请答辩人至少提前30分钟(上午、下午第一个答辩项目提前15分钟即可)到达答辩会场。按照答辩安排时间,迟到2分钟以上取消答辩资格。
相关事宜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话2058072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