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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二轮评审答辩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依据《石河子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学校在6月9日对各学院、各部门推荐的100项教学成果进行了分组答辩评审。依据各组答辩成绩,学校决定在6月24日(星期一)全天,对各组前10项成果进行第二轮答辩,确定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答辩时间:2016年6月24日(星期一)全天
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9:30
2.答辩项目
进入二审的成果名称见附表。请答辩人于6月20日(星期四)下午18:10点前往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抽取答辩顺序,不到者将随机排序。
3.答辩要求
采用PPT汇报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汇报8分钟,专家评议打分2分钟。建议各项目从成果内容及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创新点、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进行重点汇报,自行携带成果证明材料。
相关事宜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话2058072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