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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学生个人信息核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采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目的及对象
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面广,事关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全校所有在籍学生。
全校所有在籍学生,包括休学、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均需采集。
二、采集内容及时间
采集主要内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注意: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联系地址”以身份证上的“住址信息”为准填写。
采集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7日。
请全校所有在籍学生务必于上述时间内完成填报。
三、填报方式:
途径1.学生通过教务系统APP(喜鹊儿),在首页的“全部服务”→“增改基本信息”→“维护家庭成员信息”中进行填报,补充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途径2.学生通过教务系统WEB端,在首页的“学生学籍”→“增改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中进行填报,补充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四、详细操作请参阅附件《关于使用教务系统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操作说明》。
各学院在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杜老师,电话:2057781。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使用教务系统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操作说明.doc
教务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