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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创新创业选修课程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整体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质量,我校开展了首批石河子大学首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经过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及学校专家组评审等环节,现确定立项创新创业选修选修课程12门。
现将立项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1),课程负责人应按照《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首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时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验收时间为2020年6月。建设管理包括中期检查和验收审核两个环节。请课程负责人填报《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于7月23日之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做撤项处理。
课程责任单位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单位,应加强立项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负责对本单位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和自查,督促立项课程负责人认真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并给予课程建设配套的支持。
另外,建设期内,立项必修课课程严格按教学计划开出,立项选修课课程至少每学期开出一次。
附件:1.附件1-2018年石河子大学创新创业选修课程立项名单.docx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