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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关于2018年开展新办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新办本科专业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8])6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2018年对全校新办本科专业开展专业评估,现将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第一类:已有毕业生但未满三届的本科专业(不含连续停招两届的专业)
序号 | 专业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 | 首届 | 学制 | 授予 |
代码 | 设置 | 招生 | 学位门类 | ||||
年份 | 年份 | ||||||
1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学 | 82801 | 2011 | 2011 | 5 | 工学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0401 | 2012 | 2012 | 4 | 工学 |
3 | 农学院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90106 | 2012 | 2012 | 4 | 农学 |
4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90105 | 2012 | 2012 | 4 | 农学 | |
5 | 文学艺术学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50104 | 2013 | 2013 | 4 | 文学 |
6 | 外国语学院 | 阿拉伯语 | 50206 | 2013 | 2013 | 4 | 文学 |
7 | 理学院 | 土地资源管理 | 120404 | 2013 | 2013 | 4 | 工学 |
8 | 政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30302 | 2014 | 2014 | 4 | 法学 |
第二类:无毕业生的本科专业(不含连续停招两届的专业)
序号 | 专业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设置年份 | 首届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代码 | 招生 | ||||||
年份 | |||||||
1 | 文学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2014 | 2015 | 4 | 艺术学 |
2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软件工程 | 80902 | 2015 | 2015 | 4 | 工学 |
3 | 药学院 | 制药工程 | 81302 | 2015 | 2016 | 4 | 工学 |
4 | 文学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130201 | 2017 | 2018 | 4 | 艺术学 |
5 | 新闻学 | 50301 | 2017 | 2017 | 4 | 文学 | |
6 | 外国语学院 | 波斯语 | 50208 | 2017 | 2017 | 4 | 文学 |
7 | 食品学院 |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 082706T | 2017 | 2017 | 4 | 工学 |
8 | 医学院 | 医学影像学 | 100203TK | 2017 | 2017 | 5 | 医学 |
9 | 药学院 | 临床药学 | 100703TK | 2017 | 2017 | 5 | 理学 |
二、评估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石河子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8])69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评估材料要求
第一类新办本科专业:
1.石河子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2.石河子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3.专业培养方案(2013版、2017版);
4.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等相关资料(2017版);
5.专业课程教学大纲(2013版、2017版);
6.学院专任教师信息表
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提供.学院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时点)、表1-6-3附属医院师资情况(医科专用、时点)。
7.2017-2018学年专业教育相关试卷清单(已结课)、所有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清单;
8.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9.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第二类新办本科专业:
1.石河子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2.石河子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3.专业培养方案(2013版、2017版或2017版);
4.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等相关资料(2017版);
5.专业课程教学大纲(2013版、2017版或2017版);
6.学院专任教师信息表
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要求,提供学院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时点)、表1-6-3附属医院师资情况(医科专用、时点)。
7.2015年招生的专业需提供2017-2018学年专业教育相关试卷清单(已结课),2017年招生的专业不需要提供;
8.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9.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四、评估工作安排
(一)自评阶段:2018年6月5日-6月23日
受评专业需填写《石河子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2),同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石河子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石河子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根据自评报告、基本状态数据表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校内专家组实地评估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27日,第一类每个专业评估时间为1天,第二类每个专业评估时间为半天由学校组织校级新办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对上述专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专业负责人对新办本科专业自评情况的汇报(采用PPT汇报,汇报时间20分钟以内);
2.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
3.了解、查阅有关专业建设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新办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及其他支撑材料(要求被评专业将材料集中放置);
4.每位专家随机听课1节次以上;
5.组织师生座谈会;
6.集中评议,形成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报告。
五、专业评估结论
专家组形成专业评估报告,总体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专业将限期整改,同时下一年度停止招生,直至评估合格为止。
六、材料上报要求
评估专业需在评估结束后提交专业自评报告、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支撑材料目录,以上3个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相关事宜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2058072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