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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石河子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委第四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推进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评选工作,为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增补津贴发放提供依据。
一、评选时间及范围
1.评选课程范围
各学院2016年度(即2016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两个学期)为本科生开设的课程均可参加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课程分类
(1)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含校级);
(2)校级一类课程;
(3)校级二类课程;
(4)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的一般课程(含公共选修课)。
二、评选条件
1.主讲教师备课认真,教学文件齐全、规范,教风严谨,授课内容充实,板书工整,因材施教,注重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授课有吸引力,课堂有活力、纪律好,学生满意度高、收获大,课堂教学质量优秀。
2.精品课程必须是学院所有课程中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前30%的课程,也是全校所有课程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前30%的课程。
3. 校级一类课程、校级二类课程、一般课程必须是学院所有课程中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前40%的课程,也是全校所有课程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前40%的课程。
4.在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课程,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主讲教师在2016年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受到其他行政处分;教学纪律松懈;
主讲教师不认真填写、不按时上报教学文档或在教学检查中发现教学材料不规范;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1.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推荐应以课堂教学质量为标准,以“公平、公开、公正、择优”为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推荐。
2.学院推荐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时,应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教学任务信息为模板,以课程门次为单位进行评价排名、推荐和审核。
3. 各学院在提交本学院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课程汇总表时,须注明学院评价分数(或名次)和意见,以便于学校审核。否则将视为推荐资料不全,不予评选。
4.学校按照年度课程申报、检查文件结果,审核确定精品课程、一类课程、二类课程和一般课程。将依据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标准,核算各学院推荐课程门次、课程分类和课时量。
5.学校将严格按照学院提供的2016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优秀课程汇总表逐一进行审核,按标准确定2016年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并公示,作为学校给各学院增拨学院优质课程教学质量津贴的依据。
6.学校按照审核确定的各学院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门次、课程分类和教学工作量,对各学院增补课堂质量优秀课程津贴。
7.各学院《2016年度石河子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汇总表》(含电子版excel表)请于2017年4月21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具体表格见附件)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推荐工作是学校重视课堂教学,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的重大举措。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徐建伟 谢彦 联系电话:2058182
附件: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量(理论与实验)数据源.xls2016年公选课教学工作量数据源.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