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文章
最新发布
点击排行
访问统计
累计访问:
关于我校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及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实施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及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与评优
1.项目验收依据
此次项目验收范围为我校2016年获批的85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发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中规定的检查办法及验收指标,主要包括项目报告与答辩、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效及文档规范性四个方面。
2.项目验收内容
(1)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任务进行评价;
(2)项目的研究方法、调查路线、技术方案等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3)项目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前景及产生的效益综合评价等;
(4)项目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
(5)存在的主要问题。
3.项目验收安排
项目验收采取学院答辩评审和校级专家网评验收的形式进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环节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1)学院应做好验收工作安排和计划。成立学院评审工作组,确定答辩评审程序和形式,落实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组织现场检查调研。各学院工作安排和计划的纸质材料请于4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4月20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的完整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总结报告(附件6,结题报告书须骑马装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7)、成果展示汇总表(电子版)等材料报所在学院教科办,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程网网站平台。校级专家网评验收时,如有材料缺失将视为验收不合格。
(3)各学院应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的氛围,在组织答辩验收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团学组织的作用,通过专题报告会、创新创业论坛、沙龙等多种形式,组织各年级学生广泛参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宣传和引导,搭建协同创新创业的平台。
(4)5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评审答辩工作,同时将本学院项目验收工作总结、各项目验收结题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总结报告、项目过程记录册)、成果展示汇总表(电子版)、优秀项目材料及成绩登记表(并附电子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5)5月18日前学校完成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教育部,各项目的总结报告以及项目成效的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将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公布。
4.项目评优工作
参与评优项目至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项目研究内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学生为前三作者)、软件著作权授权(著作权人为石河子大学且获得授权书,学生须排第一)、专利授权(专利权人为石河子大学且获得授权书,发明专利学生须排前三,实用新型专利学生须排第一)或其它实践创新成果;
(2)以项目研究成果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并获省部级及其以上奖项;
(3)项目研究的内容、形式或成果已投入市场推广和实际运作。
参与评优项目须填写《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对于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学校将择优给予经费支持并颁发奖励证书,同时推荐参加教育部本年11月于大连海事大学举办的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二、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采取学院遴选、学校审定推荐的方式进行。在获批国家立项项目数的基础上,依据各学院申报项目数及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评价确定各学院推荐名额。
1.申报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可依据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训练类型和执行的具体情况适度调整,具体要求参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指南》。
(1)申报项目可广泛征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在我校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P)项目、兵团创新创业实践班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基础上申报,也可另选其它有明确方向和创新创业基础的项目申报。
(2)项目团队成员数量不多于5人,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应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可根据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选定成员,但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分工。每个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3)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要求项目团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建议为2至3年级的学生。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毕业或离校,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更换负责人,也可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4)每个项目应配备不超过2名相关学科、领域的指导教师(至少一人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需配备1名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把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放在第一位,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指导学生完成训练项目。
3.申报流程
(1)组织动员:2017年3月
由各学院负责做好学院师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并发布各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南,供有兴趣和合作意向的学生参考。
(2)申报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14日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按项目类别填写)及项目统计表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科办(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同时提交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截止时间4月14日),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申请经费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填写。
(3)评审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4月24日
根据《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书面评审与答辩评审结合的方式,由各学院组织申报项目进行院级选拔评审,按照成绩排名上报。
各学院4月24日前完成对申报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于4月2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电子版,纸质版骑马装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附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4)公布结果:2017年5月上旬
结合各学院上一期项目完成情况,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2017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最终审定。自教育部立项名单公布之日起,项目研究正式开始。2017年12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2018年5月进行结题检查,具体要求参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检查办法》。
联系人:袁源、楚世哲;联系电话:2058589;
校级国创项目交流QQ群:222435203
附件2: 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附件.rar
附件3: 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