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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工作量核定与课时费发放说明
各学院:
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和《石河子大学普通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普通教育选修课(简称“公选课”)教学工作量进行了统计与核定。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课时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9日-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学院,由学院做好本学院意见统计整理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公选课部分报至教务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2058577,“互联网+”部分报至实践教学办公室,咨询电话2058589。
公示期满后,学校计财处会将公选课课时费划拨至学院或部门“公选课课时费”津贴项目中。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公选课课时费足额(逐月)发给任课教师。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