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教发[2003]51号)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3-26浏览次数:128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为规范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包括选题、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设计)答辩和评分等全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综合实验技能的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可归纳为:

  

1、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能力,本专业外文的阅读和翻译能力;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方案论证的能力;

  

4、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继承和发扬探索与创造的能力;

  

5、使用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多媒体软件应用等)的能力;

  

6、撰写论文(设计)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开题报告、论文(设计)答辩时的口头表达能力。

  

第二章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四条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有讲师或相当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学科组)安排,院(系)审查备案。

  

2、首次独立承担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认真做好预做及相关资料的准备等工作,并由院(系)负责人批准。

  

3、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第五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2、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重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择课题,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应认真规范地填写任务书和进度表;

  

2、指导学生阅读有关文献,审定学生拟定的方案,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和使用设计说明书,并认真批阅;

  

4、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和指导;

  

5、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照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认真书写评阅意见;

  

6、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写出评语。

  

第七条指导学生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原则上人文社科、外语、教育、经济、法律、管理等学科应控制在3~8人为宜,理工、农医学科原则上不超过6人(配有助教者例外)。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系主任批准,超过2周的应报学院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第三章对学生的要求

  

第八条为了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应对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1、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选题,开题,拟定工作计划,阅读与本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就本课题的研究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并进行科学计算和综合分析;

  

2、虚心接受教师指导,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认真进行准备,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事实求是,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等;如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记。

  

3、严格遵守校、学院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对缺勤(包括请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4、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关闭电源、水源。

  

5、毕业论文(设计)须符合形式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6、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老师收存,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鼓励毕业论文(设计)对外发表。

  

7、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含电子版),附材料清单,上交学院教科办。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查阅文献5篇以上。确定选题后,要在查阅文献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等,文献综述内容要切题;译文和文献综述要求字数各2500字以上。

  

2、开题报告(包括可行性分析、调研报告、方案拟定与分析以及实施计划等)要求字数3500字以上和文献综述一起装订;

  

3、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目录

  

2)标题:题目简要、明确,一般不超过28个字;

  

3)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简要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中文摘要300字以内,配相应的英文摘要;

  

4)正文:

  

毕业论文要求思路清晰、概念清楚、论点明确、结构合理、资料翔实并与论点相结合,同时要做到文字通顺,引文规范;以实验为主的论文要求实验方法科学,分析归纳合理,图表应用得当,结果有应用价值。论文正文字数在8000字以上。

  

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软件说明书:字数为10000字以上;工程设计类课题按专业性质不同规定一定图幅的设计图纸,如机械类工程绘图量不少于折合成A0号的图纸3张;以实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类课题,论文中应有实验数据、测试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实物成果及实物的性能报告;软件工程类课题应包括有效程序软盘和源程序清单、软件设计及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分析报告、项目总结。

  

5)参考文献格式:

  

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标明出处。参考文献要写明作者、书名(或文章题目及报刊名)、版次(初版不注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码。序号使用[1,2,3]……。中译本前要加国别。引用参考文献处应以方括号标注出,如…效率可提高25[4]。表示此结果援引自文献4

  

几种主要参考文献著录表的格式如下:

  

学术期刊:[1]朱军.作物杂种后代基因型值和杂种优势的预测方法[J].生物数学学报,1993,8(1):32-44.

  

专 著:[2]王中仕.植物等位酶分析[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6.

  

论文集:[3]钟文发.非线性规划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应用[A].运筹学的理论与应用.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学出版社,1996:468-471.

  

学位论文:[4]刘宏滨.肥田萝卜活化土壤难溶磷机制的研究[D].北京:北京农业大学,1995.

  

第五章对选题的要求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遵循的原则

  

1、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训练目的。

  

2、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3、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4、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鼓励学生跨学科选择课题和学生自己拟定题目,但要经过院或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查同意,方可执行;

  

5、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6、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防止若干人合做一个题目);

  

7、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需按下述第8条程序进行,评分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8、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学生也可以),说明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工作难点及进行课题具备的条件,报院(系)审定批准。课题确定后,应张榜公布,由师生双向选择。个别情况由学院(系)调配解决。

  

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或方案论证、外文翻译、外文摘要及论文(设计)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及图纸数、其它相关技术指标等。并按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一般以周为单位),列出部分推荐参考文献。

  

选题、审题工作应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学期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确定,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报院(系)审定批准。

  

第六章对答辩的要求

  

第十一条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前各院(系)须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第十三条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小组应组织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和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由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进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评阅教师着重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评阅结束应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并对教务处下发的有关毕业论文(设计)表格均应认真、公正填写完毕。

  

第十四条答辩小组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5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5分钟左右。

  

第十五条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签字。

  

第七章对成绩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不应以学生以往的成绩或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90~100分)比例控制在2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评定比例分配: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成绩占40%;其中指导教师成绩按文献综述10%,开题报告20%,外文翻译10%,论文(设计)60%评定。

  

第十九条评分标准

  

1、理工、农医类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实验方法科学,分析归纳合理,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立论正确、内容完整,实验方法较科学,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文字条理清楚、书写工整,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内容基本完整,实验方法合理,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一般。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报告(论文)质量一般,只存在个别非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尚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一般,答辩时讲述大致清楚,回答问题存在不确切之处。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回答问题不正确。

  

2、人文社科、外语、教育、经管类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立论明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论证有力,语言流畅,引文规范,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答辩时少数问题不够清楚,有若干错误。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回答问题不正确。

  

第八章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要求

  

1)第七学期第12周: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老师学习各种相关规定,公布本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并向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2)第七学期第20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3)第八学期第3周:完成开题报告。(4)第八学期第13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预审工作。(5)第八学期第15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6)第八学期第16周:完成毕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上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应对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动员

  

各院(系)、各专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以及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明确职责及要求。

  

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

  

1、前期: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开题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2、中期:各院(系)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教师指导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此阶段的考核表现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

  

3、后期:答辩前各专业应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条例”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各院(系)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认真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学院教学院长或系教学主任批准后,填写《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在规定的日期内交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教务处认可。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

  

各学院根据每届毕业生人数多少推荐上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最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并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院(系)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包括任务书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本单位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单位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显着效果的做法,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于每学年12月份交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保存

  

资料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正文、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成绩鉴定表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图纸及软、硬件成果及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学院统一保存。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每届的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复评,并公布复评结果。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